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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我想问被抓进去的人故意伤害罪为啥三个月还没有判?

admin 定南律师 2023年11月08日
你好,具体是什么情况的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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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分析: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因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批捕的,什么时候会判刑是没有规定的,如果法院已经立案的,一般是2个月内作出宣判,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。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,以及有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等情形之一的,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,可以延长三个月;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,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零八条: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,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,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。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,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,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,可以延长三个月;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,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。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,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。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,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,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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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意伤害案中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区别有:执行先后不同,决定机关不同,羁押期限不同。首先刑事拘留在前,逮捕在后。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是公安机关;逮捕的决定机关是检察院。刑事拘留最长只能羁押三十七天,而逮捕后的羁押期最长可以达到三个月。法律依据:《刑事诉讼法》第八十一条
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,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,应当予以逮捕:
(一)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;
(二)有危害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;
(三)可能毁灭、伪造证据,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;
(四)可能对被害人、举报人、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;
(五)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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